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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1965年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
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博士。曾赴美国耶鲁大学、波士顿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作访问学者。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行政许可》。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科研课题。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系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和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年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宋鱼水

宋鱼水,女,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海淀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2002年3月任海淀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庭)庭长。工作期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1998年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自1993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宋鱼水共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结案数位居同庭室前列,高质量地审理了200余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并有数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和北京市法院系统论文研讨会上获奖。因工作业绩突出,宋鱼水曾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宋鱼水曾当选"中国法官十杰",获得"金法槌"奖,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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