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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残疾人司法温暖
——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助残工作见闻
2008-05-12 16:22:46
赵正辉 沙 莉

 

  自1994年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之后,2008年5月9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再次率先成立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助残工作站”。

  从电动门开启的一刻,可见绿底、轮椅等构成的助残标志指路牌,一路顺畅走进立案大厅。

  一枚特殊的印章

  10时10分,立案大厅人共有十余人,两个坐轮椅的人特别鲜眼。只见其中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坐着法警推动的轮椅来到立案窗口,向法官递上了一迭书面材料。法官首先在第一页盖上了一牧绿色印章。

  据这位法官介绍,这是一枚特殊的印章——残疾人诉讼专用印章,也是南长法院的一项发明“专利”。每一件进入南长区法院的涉残疾人案件,都会盖上这枚绿色“印记”,进入该法院司法助残的绿色通道。

  这时,“助残工作站”副站长、副院长沈力军告诉记者,南长区法院为残疾人打官司提供“无障碍服务”。残疾人来访来诉,有接待专区、专用法庭、专用卫生间等;专用法庭在二楼,法院工作人员会护送残疾人乘法官专用电梯到达;法院专门准备了拐杖、轮椅,墙上还增设了行进扶手……

  除了设施的便利,“助残工作站”还提供更周到的服务: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来信来访的院领导接待日;配备翻译人员;实行残疾人来访“首问负责制”等。

  在立案大厅的另一侧,一位中年女法官正对着轮椅上老人的耳朵说话。这位老人叫陈秀因,二级伤残。陈秀因老人用一口纯正的无锡话告诉记者,她与眼前这位严炜娟法官已经相识16年了,一直保持联系,今天为儿子的事来法院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本来是想打电话咨询的,但听说法院搬进了新大楼,并有了“助残工作站”,所以也借机来看看。

  一个特别的程序

  沿着无障碍通道来到二楼,进入残疾人案件专用法庭。“助残工作站”办公室主任、副院长林春江介绍,这是全院设施最先进的法庭,今天有一个“涉残”案件正在开庭。

  进入法庭,只见庭审正在进行,法庭辩论刚结束。约15分钟后,法官经调解后进行了宣判,因车祸至九级伤残的姚方贵,当庭胜诉——获赔14.5万元。

  林春江告记者,南长区属无锡老城区,人口密度高,残疾人不少。该区现有持证残疾人约1.3万人。这一群体生理和心理都较为脆弱,导致其诉讼能力较差。

  数据显示,南长区法院受理的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更好地保护残疾人的诉权,法院在民事审判庭中特设残疾人合议庭,为他们排忧解难。对涉残案件实行“就近、就地、就便”原则;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还采取“五上门”工作法:上门受理、谈话、开庭、执行和回访。

  近两年来,南长区法院批准残疾人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14.91万元;为6名聋哑人免费指定辩护人,为25名聋哑人聘请手语翻译,援助费用达2.16万元。

  林春江还介绍,“助残工作站”设立后,法院将为涉残案件提供一体化服务:服务范围,从民事案件扩展到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服务对象也与国际接轨——不但包括持证残疾人,而且扩大到疑似残疾人。

  一份不断的关爱

  临近中午,法官扬利丹要回访当事人,来到无锡市康复医院。一下车,扬利丹法官径直径走到三楼301病房8床。

  “扬法官,你又来了。”床前一位中年男子与法官打招呼。据了解,这是康复病人俞鹤金的儿子俞奇。去年1月发生车祸导致俞鹤金成为植物人,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伤害。但是,通过打官司得到了治疗、康复和护理,是法官及时送来了救命钱。不仅如此,扬法官每月至少还要打电话或上门回访一次,问一问还需要法院做些什么。一年多来,法官已经回访了二十多次。

  从康复医院回到法院,在南长区法院那份长长的“司法助残”名单上,有聋哑人滕某夫妇的名字。

  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庭长陈瑜介绍,2006年8月,滕某夫妇向法院申请执行4000元借款。被执行人徐某也是聋哑人,几无可执行财产。双方矛盾尖锐。

  法官考虑到双方都是残疾人,为徐某减免了大部分诉费,并多次协调使双方达到一致:从2006年10月起,徐某每月支付250元。

  今年4月,滕某夫妇拿回全部借款,对法官一个劲儿地点头致谢。

  来自外乡的搬运工李某,也在“司法助残”名单上。前不久,他从法官手中接过4万元补偿款,由衷地赞叹“名不虚传”。

  李某所在运输队,长期为一家纺织公司工作。一次事故中,他被吊车砸伤脑子,失去劳动能力。法院判决运输队承担全责。执行中,因运输队负责人去世,李某的权益就要落空。

  2004年,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一方面给他讲解法律、说服教育;一方面从解决李某实际生活困难出发,积极寻求纺织公司的支持。最终,纺织公司一次性补偿李某4万元。

  从一份资料获悉,1994年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的15年里,南长区法院审理和执行2587件涉残疾人案件。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法院要用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给予他们司法温暖。”“助残工作站”站长、院长弓建明表示,随着条件改善,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哑语、懂得心理康复的法官,进一步优化服务,不断发展司法助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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