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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的诤言座谈会为何陷入尴尬
2008-07-15 02:22:24
本报记者 张文凌 通讯员 付琦

    今年3月1日,云南省针对部分公务员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等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行为,实施了行政问责办法以及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一时间,全省各地掀起了问责旋风。截至6月20日,全省370人被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85人、其他干部272人。四项制度像一把利剑挑动着该省公务员的神经。

    为广开言路,查找问题和不足,6月18日和6月30日,云南省政府邀请100名群众代表举行了4场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四项制度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副省长李江等省市各部门领导参加会议。然而在会上记者却发现,尽管与会者发言踊跃,但要么反映的是本单位的问题,比如单位建房、夜市扰民、旅行社拖欠导游工资等,要么泛泛而谈不知所云,个人情绪较多。就四项制度的实施,说赞扬话的人多,提问题和建议的人少,致使这个本来群众和官员平等交流、为政府提诤言的座谈会开成了一个只反映具体问题的会议。

    “显然我们的公民还不会用‘公民社会’的运作模式来表达对公共事务的看法与态度,不懂得运用不同渠道去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参加了两次座谈会都没抢到话筒发言的一位企业界代表会后对记者说。

    信息不畅是造成群众参政无力的原因之一

    “人人都有言论权,但并非人人都有话语权。公民除了有参政意识,更要有参政能力。”这位企业界代表说。

    参加4场座谈会的代表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新闻媒体、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会、外来创业者、市民、农民、农民工等各界人士组成,代表的选派由相关部门安排。这些部门把分配到的名额再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上报参会代表。在这位代表看来,“这样的代表组成虽然具有广泛性,但这种由领导决定产生的代表,可能是某方面的专业人士,但不一定了解和关注民意,不能准确地发表意见。”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应该从开会机制上转变。”他说。

    来开会前,他接到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问题事先搞好调研,精心准备,形成文字材料”。而他6月16日接到通知,6月18日就来开会,两天时间很难做到“搞好调研,精心准备”。

    他认为,政府的会议应该至少在召开前15日,就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讨论的事项通知与会者,这样可以使参加会议的人有足够的时间去调研、思考和咨询,如此在会上反映的问题才会有价值。

    “政府应该从细节上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而不是简单地要人民说是或否。”他说。

    这位代表的这番感慨来自会上每个人收到的一份“云南省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评议社会问卷调查表”,调查表要求对24个省直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进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评价。

    这一调查表让他感到无从下手。“大部分部门我都没有接触过,甚至在哪里办公我都不知道。”他认为,建立在这样数据上的结论是不可靠的,其可信度是大打折扣的。

    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张尚仁认为,这位代表的感受是众多群众的感受。“信息不畅是造成群众参政无力的原因之一,信息不对称,我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怎么监督你。”

    被省政府邀请的媒体代表、云南省政协委员殷红在会上发言时也指出,“信息的模糊和遮蔽会导致公众对四项制度执行力度和持续效力的怀疑。”

    他说,“四项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全省370人被问责,他们的行为涉及行政不作为、不履行职责、效率低下、态度冷漠等,这使公众相信问责制并非虚设,但是人们也有一个普遍的疑惑:哪些干部特别是厅处级领导干部受到问责?他们的哪些具体行为违反了哪些制度?他们将受到何种惩罚?“四项制度”早已公之于众,对违反者不必“为尊者讳”,应该通过媒体公布受问责人员的名单、违规行为、处分的详细情况,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公务员还应对纳税人道歉。

    “信息公开是公众认可和支持四项制度的基础。”他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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