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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合阳县检察院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屡教不改在校园抢劫作案18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吕某,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现年17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小学停学后在家无所事事,2005年至2008年5月先后多次窜至合阳县王村初中,采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劫取在校学生钱财。由于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后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然吕某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反而变本加厉,继续采取拳脚殴打、刀子威胁等手段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18次,其中竟然对一学生抢劫七次,使该学生不敢到校上学;另有两名受害学生已被迫转学,其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受害学生巨大的心理创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合阳县检察院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初查认为吕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中关于未成年人抢劫罪的规定,已涉嫌抢劫犯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主动立案后,该院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案报捕后,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严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吕某。
中青在线
(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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