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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银行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抱着这种侥幸心里,陕西富平县的佛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因消费后拒不还款,近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富平检察院依法批捕。
佛某,系富平县农机管理站职工,因长期不上班无工资收入,便想发财的捷径。2007年3月,佛某灵机一动,求人帮忙虚开了工资证明,在县工商银行申办了一张牡丹信用卡开始零星透支,3个月过后,见无人问迳,心中窃喜,又以同样手段办了一张贷记卡。止2007年6月,两张信用卡共计透支本金8825.57元,本息合计15438.19元。发卡银行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间,数次催其还款。佛某在收到催收函后仍不归还尚欠的透支款。后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8年6月,公安机关以佛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之中。
法律提示: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的一种违法行为,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法律实践中,警方对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银行发出还款催告后3个月内仍未归还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中青在线
(F-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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