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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企业不能按照市场的运行规律来规范自己及其相关联利益企业的行为,无论这样企业做得多大,最终都会被市场无情的抛弃。
“180元钱的信息费,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扣了。”《法人》的工作人员于先生指着上个月的电话缴费单不满地说,“如果说我打了这个信息电话,那我自认倒霉,但事实上我没有打,却被北京网通套上莫须有的罪名,你说我冤不冤?”
从电话缴费单上看到,于先生所在办公室六月份电话话费总计253.33元,其中仅是信息费一项便消费了180元。
于先生告诉《法人》记者,6月28日,他所在办公室的电话在同一天的很短间隔内两次订购了名为“彩信串串烧”的娱乐业务,两次服务均为包月的,包月费用为90元。只要有人用电话拨通这些娱乐服务业务的服务代码号,则业务立刻被订购,不需要其他手续。但前提是如果要订购这项服务,必须有人拨打这个电话。巧合的是那天是个星期六,单位里的人全都休息。于先生所用的这个电话究竟是怎么成功订购这两次服务的,除了网通,或是其接入和代收费SP企业(即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者)外,没有人能说清楚。
莫名其妙,中了圈套
于是,于先生拨通了北京网通的电话,北京网通认为,提供服务的SP企业能很好地说明问题。于是他又把电话打给北京网通的SP企业——北京畅捷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称,于先生办公室的电话于6月28日晚21:40和21:41分别拨通了上述业务的订购热线,并成功地进行了订购。
对于这家SP企业的回答,于先生感到很疑惑,“6月28号那天是周末,我上午10点左右去参加同事的婚宴,参加完婚宴后,由于是周末,我下午3点就回到了家里,此后再也没回过单位。除非是晚上9点多的时候有人潜入办公室打了电话,否则拨打电话这一动作无法实现。因为28号那天根本没人在办公室,怎么会有人拨了订购电话?况且订一个也就算了,2分钟内连续拨打两个订购电话,这也太不正常了。”
《法人》记者看到了那份话单,话单显示不仅仅是于先生,另一办公室的尾数为2560的电话也订购了“彩信串串烧”的业务,而该办公室的刘女士也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
当事人毫不知情,也没人拨打过订购电话,这些业务又是怎么被订购的呢?
对此,北京网通给于先生的答复是,如果于先生反应的情况属实,北京网通方面将责令这个服务号码的持有人——北京畅捷科技有限公司把钱如数退还给于先生。同时,北京网通分公司许诺,在最多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查清并解决此事。话虽如此,中国银行的催费单这时也已经到了于先生手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于先生只好一边允许银行从《法人》的帐户上把电话费划出去,一边等待北京网通的回复。可是,到目前为止,距北京网通给于先生承诺已经过了两个多星期了,网通方面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这并不仅仅是180元钱的问题,它给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更容易让别的同事对我产生误会。”谈及此事对于先生的影响时,于先生颇有些不满,“这个问题不是SP企业一方的问题,如果他们都认真一点,就有可能不会出现上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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