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年前体育法高票通过,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目前已交国务院法制办;申奥成功七年来,近二百部地方性体育法规、部门体育规章和地方政府体育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台——
体育大国背后有“法”助推
金牌35枚、银牌13枚、铜牌13枚,北京奥运会赛程过半,中国代表团仍位居金牌榜第一位。
奥运会是一个国家竞技体育总体水平的集中体现。“我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制建设的助力和推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国高层次体育立法集中出台
在新中国体育法制建设史上,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莫过于1995年体育法的制定。这一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我国首部体育领域的基本法———体育法。这一7章56条的法律,规定了我国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在发展体育事业和参与体育活动方面的基本权利、责任和义务,对推动社会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的省、市制定和颁布了全民健身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起草的全国性的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目前也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有专家指出,申奥成功的7年,是我国高层次体育立法较为集中的时期。这期间,近200部地方性体育法规、部门体育规章和地方政府体育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
在立法提速的同时,体育法贯彻实施工作也在日益加强。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申奥成功7年来,我国各级体育管理部门的执法制度逐步建立,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在探索中不断推进,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大、政府普遍开展体育法执法检查;体育法制宣传得到进一步重视,体育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体育法学研究更加活跃,为体育法制理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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